弗莱堡的德文原形是Freiburg,由形容词“frei”(自由的)和名词“Burg”(堡)结合而成,意为“自由之(城)堡”、“自由之城”。 然而,这座城市首先显现的精神气质却是“秩序”,它源于城市的宏观秩序与大自然的秩序、个人的内心秩序(自律自主)之间的和谐融合。正是在这类安然的秩序下,“自由”正在迸发着自身最大的能量和力量。 从自由自身的本性而言,它无法被界定,一旦限定自由,自由就不是自由整体,正如“道(大道、至道)可道(言说、呈现、显现、限定等),非常(永恒)道”;但同时,自由又不是完全无规定的“空无”、“虚无”,因而虚弱无力。由此,唯有“空灵”方能描述自由的抽象规定,“空”指自由无法被完全界定住的“普遍性”,“灵”则为自由自身所具有的不竭力量,且这种力量渗透一切存在。所以,自由具有普遍性和力量性结合的性质。 一个城市的规则如果发挥着最大的作用,而城市自身的运行和身处其中的人们没有遇到“阻逆”,仿佛这些规则不存在一般,即它们成为一种“自然”(自然而然)的东西,那么,这些规则便有可能造就一种良好的秩序,因为自由的最高境界莫过于“自然”。 而一个城市的自然莫过于对合理性之“真”的寻求,一个人的自然莫过于对“善”的追求(无论身处何境,都有做善的自由),而大自然的自然莫过于成为自身本有之“美”,所以,弗莱堡作为“自由之城”,它内在的精神品性应为真善美的和谐统一。 顺此,可以从这个角度来解读Freiburg的两个中译名“弗莱堡”和“弗赖堡”。“堡”为城堡要塞,在现代社会,它便指“城市”。“弗”意为“不”,“莱”的意思是“野菜”、“荒地”,引申为“非人为之自然”,由此,“弗莱堡”可以解释为“不与自然有隔阂之城”;“赖”含义为“依赖”、“有赖于”,而“弗赖”即为“不依赖”、“不依靠”,一种独立自由的精神取向。所以,Freiburg的中译名既包含自由的反思精神,同时又指向,最终要回到人与大自然无界的“自然”状态。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