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,为保证开票、执行款出账等工作正常运行,现拟招收一名出纳辅助工作。具体如下: 1.本科及以上学历:所学专业需是《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(2023年)》中的会计与审计类专业。具有一定相关工作经验。 2.掌握电脑常用软件操作,熟练使用Office、Photoshop等办公软件。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,报名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,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,到现场报名。报名地点: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,联系人:吴美珍,联系电线-11:30,下午14:30-17:30)。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,符合录取条件的人员应于试用期前提供本人的体检报告。录取后正式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。 1.员工纳入派遣管理。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两个月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判定是否留用。 |
